1.宁夏盐中、同沿高速公路工程已批准实施。现决定对以上项目路面所用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
2.对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批量生产厂家或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批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要求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包装采用袋装,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符合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改性沥青技术指标符合表4.6.2聚合物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4.以上项目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计划,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5.本次招标分1个合同段,共用沥青50000吨。合同段划分所属项目名称所采购的货物名称沥青用量(t)交货地点交货期备注1盐中高速公路、同沿高速公路及部分地方道路工程;改性沥青5000施工;现场2009年内;90#沥青45000施工;现场2009年内;合计50000。6.招标文件的发售: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421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有意投标的单位持贵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
8.投标人将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并可到招标人处查阅详细资料,招标人将给予协助。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15: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 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邮政编码:750004
地 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电 话:0951-6153873
传 真:0951-6150270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0.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地 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电 话:0951-6153873 传 真:0951-6150270联系人:陈先生 张先生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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