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林区道路项目
(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市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林区道路项目 已由都发改审批【2010】708号文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林业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林业总站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投资【2010】742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10704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向峨、龙池、虹口、紫平铺、大观、青城山、中兴、玉堂、蒲阳、灌口、天马等林区乡镇;
2.2. 建设规模: 恢复重建向峨、龙池、虹口、紫平铺、大观、青城山、中兴、玉堂、蒲阳、灌口等林区道路;一期工程包括中兴镇两河村至八卦台、中兴镇九龙庵至尖峰岭、玉堂镇水泉村邓家店子至草庙子、玉堂镇龙凤村龚家沟至双狮子、玉堂镇龙凤村纸厂至草庙子、灌口镇万岭村枇杷岭至李子岗、灌口镇灵岩村焉家坡至李子岗、灌口镇万岭村万张沟至毛岗子、灌口镇万岭村白庙子至擂鼓坪、天马镇禹王村杨家湾至徐家槽十条道路。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2.5.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至今完成三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一个须为四川省内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3 日 至 2011 年 3 月 9 日 (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在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开区滨河小区综合楼)报名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留复印件加盖鲜章):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地点为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经开区滨河小区综合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江堰市林业总站
地 址: 都江堰市天乙街中段
邮 编: 611830
联系人: 张 小姐
电 话: 87283259
传 真: 8728325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李 小姐
电 话 : 028-68296015
传 真: 028-6829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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