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监利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办公楼建设项目 己由 监发改文[2011]11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监利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
2.2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 容城镇章华大道以北和工业园路以西交叉口 ;
2.3 建设规模:2700㎡(本次招标不含桩基部分);
2.4 工程质量与标准:合格,并创“楚天杯”;
2.5 计划施工工期: 180 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3.4 资格预审合格后,在 2011 年 3 月 24 日 下午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 币20万元/每标段 ,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24685608094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11 年 3 月 7 日 至 3 月 11 日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资料(复印件)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介绍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在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新交通局院内物流局四楼)(综合档案室)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4.3 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5 日 上午 12 时 00 分,地点为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交通局院内物流局五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监利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 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监利县 容城镇容城大道 地 址: 监利县交通局院内
邮 编: 433300 邮 编: 433300
联系人: 易国林 联 系 人: 陈蓉
电 话: 电 话: 1897235058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64470998@qq.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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