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ZJZB-GZ2011-3 )
1 、息烽县青山乡核桃坝村土地整理项目 , 已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息烽县青山苗族乡。
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约 / 公顷。总投资约 280 万元。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4 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 3 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6 月 30 日 , 工期: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要求的范围。
4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申请人须是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土地开发整治或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且须具有土石方专业施工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 、投标报名
6.1 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1 年 03 月 02 日 9 : 00 时 至 2011 年 03 月 06 日 17:00 时。
6.2 报名地点: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市延安西路 2 号建设大厦西楼 10 楼。
6.3 现场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11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以前送达招标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 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 、招标人预计于 2011 年 03 月 13 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 、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 ( 1 )、报名所需资料:除上述 6.3 条资料外,贵州省境外企业需提供入黔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企业可对该标段报名,如超过 7 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投标企业不超过 7 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3 )、报名时应持本人交易员证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 5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土地开发整治。
招标人: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联系人: 马 江 联 系 人: 覃贞榕
联系电话: 13985505668 联 系 电 话: 0851-536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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