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新疆喀什至叶城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营运养护设备采购已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批准,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为保障公路的营运养护工作,现决定对上述项目的养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合同包划分及交货时间:本次招标内容为履带式挖掘机、轮式挖掘机、装载机(带推雪板)、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旋抛式除雪机、除雪撒盐车、多功能作业车、道路清扫车、路面铣刨机、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胶轮压路机、沥青储存罐、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沥青灌缝机、标志检修车、板式清障车、吊车、随车吊、平板运输车、自卸车(带推雪板)、自卸车(8t)、自卸车(5t)、载货汽车、拉水车、护栏板抢修车、热熔划线车、移动式照明灯、移动式标志牌、交通工程车等设备,共分为27个合同包。
设备最终交货时间:进口设备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国产设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2011年4月1日11时0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十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4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范晓梅
电话:0991-5822508 15099157196
传真:0991-58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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