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隆阳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已由云南省水利厅(云水防汛【2011】26号)、(云水防汛【2011】37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隆阳区山洪灾害危险区面积246km2,涉及7个小流域6个乡镇78个行政村,302个自然村,总人口2.76万人,房屋6339间。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合同编号:LYQ-SHFZ-GC-01
建设内容:新建24个自动雨量站,1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5个自动水位站,建设区级监测预警平台1个,建立预警系统1个。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资质证书》、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拟投入本工程的负责人是在企业注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的项目经理。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
3.2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1年05月18日至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春晓巷7号南二楼招标办)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售后不退。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资质证书、⑸拟投入本工程的负责人证书、⑹负责人身份证。
注:云南省省外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阳区水务局
联系人:杨启东
联系电话:0875-2122068
传真:0875-2122068
联系地址:龙泉路329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澄坤
联系电话:0875-2195062
传真:0875-2195062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春晓巷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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