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广州城管委大田山生态循环园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11年 8 月 30 日至2011年 9 月 5 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FEGD-CT112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城管委大田山生态循环园装载机采购项目
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不设分包,投标人必须进行整
体投标,不得分拆。)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辆) |
最高投标限价 |
用途 |
交货期 |
1 |
装载机 |
1 |
叁拾万元整 |
市容环境维护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 |
六、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
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授权;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3、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在广州地区设有常驻维修保养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2008年8月以来被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不良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
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1年 8 月 30 日起至2011年 9 月 1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1室)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9A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 9 月 20 日09时00分 至2011年 9 月 2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 9 月 2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9A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3125263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潘小姐
电话:020-22269571
传真:020-2226955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1室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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