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经郴州市国土资源局选定,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以及《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湘土整发【2010】33号、湘土整发【2010】36号、郴政办函【2005】149号、湘发改函【2008】79号、湘国土资办发【2008】181号文件对桂阳县东成乡春养等两个村;清和乡烟村、太和镇湾塘等两个村;和平、洋市镇新铺岭等三个村三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①桂阳县东成乡春养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NZK-11850)
②桂阳县清和乡烟村、太和镇湾塘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NZK-11851)
③桂阳县和平、洋市镇新铺岭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NZK-11852)
2.2建设地点:桂阳县东成乡春养等两个村;清和乡烟村、太和镇湾塘等两个村;和平、洋市镇新铺岭等三个村
2.3建设规模:①桂阳县东成乡春养等两个村(60.34公顷);②桂阳县清和乡烟村、太和镇湾塘等两个村(30.53公顷);③桂阳县和平、洋市镇新铺岭等三个村(31.58公顷)
2.4投资金额:①桂阳县东成乡春养等两个村(2107196.89元);②桂阳县清和乡烟村、太和镇湾塘等两个村(973428.59元);③桂阳县和平、洋市镇新铺岭等三个村(1315594.57元)
2.5工 期:150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确认合格投标人的施工单位(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还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地勘系统单位。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在湘土整发[2009]39号文公布的合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获省国土资源厅的培训证且近二年内有类似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亲自参加。
3.7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招标期间的两个项目的投标;(本招标方案确定的机械设备(挖机、压路机、推土机各不少于1台)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北京时间 8:30至11:30,14:3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10房。
4.3 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分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书受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⑧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单及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入帐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⑨提供企业近两年内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⑩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30分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凭进帐单经招标人到账确认(加盖财务公章)。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5%(其中包括项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2万元及机械设备投入专项保证金2万元),外业竣工自验后十五天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均不计息)。如中标人有违约将由招标人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只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人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7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7.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旁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系人:李卫 联系人:王磊
电 话:0735-4445060 电 话:0731-82252111 18673110721
传 真:0731-844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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