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农[2005]47号文件,荔湾区东塱水闸、电排站重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被邀请参加本次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按200年一遇防洪设计标准、20年一遇的排涝设计标准重建东塱水闸、电排站(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工程承包费约400万元。
三、工期:150个日历天
四、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形式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主项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任现职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确保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申请单位任现职工作,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报名现场验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08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经公开招标的造价4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完整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评定证明、发包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及手机资料。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08年7月至今)负责过经公开招标的造价4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完整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评定证明、发包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及手机资料。
注:竣工验收评定证明是指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要求填写的下列资料之一:①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验收鉴定书),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
7、具备企业税务登记证;
8、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08-2009年);
9、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10、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近三年内(2008年7月至今)均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行为记录(含在公开网络查询,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近三年内(2008年7月至今)均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行为记录);
11、投入且满足本工程所需的人员架构(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办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师等)须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人员注册证、岗位证书、职称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12、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建筑业企业在穗备案手续。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档案”为准;
1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4、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必须提供机械设备证明(发票复印件);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或到招标代理处索取。
七、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公示3个工作日。
八、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1 年9月7日至2011 年9月8日9:30~11:30,14:00~16:00时(按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3楼
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020-81500538
招标代理人: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横街81号505房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020-81569388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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