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2011年度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益市水利[2011]122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赫山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建设规模: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处,该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七丘田水库、银河水库、阿盘冲水库
第二标段:梅塘水库、担丘水库
计划工期:200天;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湖南水利网2011年8月24日公布的“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 以及按规定向水利厅补交了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水利厅已开具受理证明的施工单位。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水工大坝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5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在益阳市移民局办公楼六楼(益阳市海棠西路615号)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联系人身份证;
⑧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在报名截止后2011年9月18日上午10 时(北京时间),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益阳市移民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益阳市海棠西路615号)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各投标人的联系人(应为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上午10时前进入摇号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3确定标段后,招标代理公司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益阳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赫山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张万春
电 话: 136073728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139737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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