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前进、团山坡等六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怀水建管【2011】12、1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鹤城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名称:前进、团山坡、老里牌、青子坪、四十湾、潭水坪等六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合同编号:TPZB-2011-HCX-XXSK
2.3建设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投资概算:2000万元。
2.6招标范围: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工程、公路改造、房屋建造及机电、金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57号文 “第一批已提交了信用档案以及取得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施工企业名单 ”目录内的企业,名单目录之外的企业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的要求,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湖南省水利厅开具了受理证明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承包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2近五年内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省外施工企业取得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确保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日前无在建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承担其他任何项目职务。未达到要求做废标处理。
3.6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人)同时于 2011 年 09 月 15日至 2011 年 0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怀化市水利局防汛大楼四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拟任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
(7)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
(8)工程业绩:近五年内的新建枢纽工程或小(Ⅰ)水库及以上除险加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
(9)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上述资料须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怀化市招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hhzb.gov.cn)及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hncstp.com)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城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防汛大楼1416号)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731-85483832
传 真:0731-85519161
电子邮件:TPZB1416@163.com
网 址:http://www.hncstp.com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江南正规平台 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南正规平台 ”。 |
特别注意 |
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