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洪源经济适用(安置)房小区建设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09]4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娄底市洪源经济适用(安置)房小区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娄底市洪源经济适用(安置)房小区建设工程
1.2建设地点:娄星区经济园区内,常平路与长宁街交叉口东北角
1.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3705.35平方米,本项目招标共分六个标段。第一标段:1#、5#、9#、14#、18#、21#楼,面积21228.75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59.41元,总造价约1600万元;第二标段:2#、3#、6#、7#、10#、11#、12#楼,面积25424.3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33.55元、总造价约1900万元;第三标段:4#、8#、13#、17#楼,面积19081.2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22.29元,总造价约1400万元;第四标段:25#、26#、27#、29#、30#、31#楼,面积21267.0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39.66元,总造价约1600万元;第五标段:15#、16#、19#、22#、23#、会所楼,面积17745.5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53.94元,总造价约1300万元;第六标段:20#、24#、28#、32#楼,面积18958.60平方米,每平方造价733.44元,总造价约1400万元;
注1:所有造价不包括人工孔挖桩。详情附后“人工挖桩工程施工合同”。
2:车库只按半面积计算、设计变更增高部分只按2006年消耗量标准
计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加税金。
3.所有门窗、内墙及闷层保温不包括招标范围内。
1.4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自筹,总投资约9200万元。
1.5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1.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7计划工期:240天(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类别:建筑工程)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2.6工程项目部关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2.7省外企业已取得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9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六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本项目共六个标段: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贰万元 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贰拾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陆拾万元 整;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捌万元 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伍拾贰万元 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玖拾万元 整;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元 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壹拾贰万元 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肆拾万元 整;
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贰万元 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贰拾捌万元 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陆拾万元 整;
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陆万元 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叁拾万元 整;
第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壹拾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肆拾万元整。
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开户名: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帐号:882018344508095001。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押金编号,编号分别为:第一标段:201145;第二标段:201146;第三标段:201147;第四标段:201148;第五标段:201149;第六标段:201150(只需要注明编号,不需要注明本项目名称),且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入帐回单上必须体现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押金编号。以上各项均以中国银行娄星支行入帐回单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本项目招标不设投标申请报名环节,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八、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09月0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13973889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晚报大厦23楼
联 系 人:罗先生(15897380101) 朱先生(1354863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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