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简介、资金来源:
1、项目名称:宁阳县环卫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所需车辆及机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27-2011TB046
3、采购项目简要内容:本项目为宁阳县环卫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所需车辆及机具采购。本次采购共分为六包。
第一包:垃圾摆臂运输车(4台)
第二包:吸污车(3吨、5吨、8吨各1台)
第三包:50装载机(1台)
第四包:密封式垃圾压缩站对接车(1台)、垃圾清运车(2台)、大型垃圾运输车(1台)
第五包:3吨叉车(1台)
第六包:100吨地磅(1座)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也可以中多个包。(详细内容请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国家3C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及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国家3C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且免征车辆购置税 4、国家发改委公告(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号 ) 5、 购买车辆必须符合泰安本地有关挂牌要求6、投标人均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日期: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合格证、国家3C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
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办事处
(泰安市虎山路35号,泰山区检察院南邻,山东省实验种蜂厂三楼)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 徐翔
联系电话: 0538-8267708(传真) 18854804539
E-mail:sdzb-99910@163.com
六、其他: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办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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