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7.05
截 止 日 期:2007.07.30
招 标 代 理: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地 区:丽水市
内 容: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资质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报名投标桩号为K0+000 ~ K5+010 路线全长5.010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
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所属的桥头至龙门坑通村公路改造项目已列入乡村康庄工程2007年的改造计划,建设资金由上级部门补助和自筹组成。太平乡人民政府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项目强制性条件要求和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丽水市莲都区乡村康庄工程太平乡桥头至龙门坑通村公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1、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资质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报名投标。
2、本次招标的太平乡乡村康庄工程通村公路改造项目,共分壹个合同段:
起点为接(双坑口至普爱公路K1+960桥头处),桩号为K0+000 ~ K5+010,终点为龙门坑村,路线全长5.010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
该项目桥头至龙门坑公路工程K 0+000 ~K5+010为改建工程,路基改建长5.010公里,铺筑砂石路面长5.010公里,准四级公路。
3.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07年7月5日起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007年7月13日起网上下载补遗书(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注意查看更新并下载,对末下载补遗书而造成废标等损失,本招标人概不负责)。对每个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收取招标文件编制费和资料费合计800元,在购买资料时不记名交纳,递交投标文件时凭“资料费交纳单”向业主换取发票,未交纳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招标人准备了为投标所需的图纸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可于: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11日上班时间到丽水市招标中心购买(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联系人:熊惠星,电话:2738736、手机:13575365701
招标人将不再举行标前会议和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了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07年7月12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0日9时正(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含公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及工作手册原件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准时出席,授权的代理人同时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存入)。
投标保证金要求于2007年7月30日9时前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696135012269602158。
招标人地址: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熊惠星
电 话:2731736 13575365701
传 真:2731110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人:潘良英
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8—2292512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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