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长春至珲春支线图们至珲春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3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厅投资、交通部补贴、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厅投资15%,交通部补贴20%,申请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2.2建设规模:图们至珲春高速公路04、05标段起点桩号K388+640,路线经英安乡、三家子乡,至本路段终点珲春市板石乡西炮台附近,与珲春至圈河口岸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403+535.811。路线长14.876299公里。全段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整体式断面为24.5m,分离式断面为12.25m。
2.3计划工期:2009年4月1日~2010年9月30日(阶段性工期:①路基工程工期:2009年11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的80%,2010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并向路面施工队伍交出全部作业面;②中、小桥、通道、涵洞及大桥下部工期: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大桥上部工期: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量的50%,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③路面工程工期:201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④防护、排水工程工期:按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完成。)。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及交叉工程。
2.5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标段长度
(Km) 主要施工内容 04 K388+640~K396+800 8.140488 路基土石方、桥梁涵洞(中桥2座,长174.08米)、交叉工程(互通立交1座;分离立交2处;通道6座;天桥1处)、防护、排水及其它附属工程。
K388+640~K403+535.811 14.876299 砂砾垫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底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沥青碎石基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表面层及其它附属工程。
05 K396+800~K403+535.811 6.735811 路基土石方、桥梁涵洞(大桥2座,总长734.08米;中桥1座,长44米)、交叉工程(分离立交1处;通道9座;天桥1处)、防护、排水及其它附属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04合同段: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05合同段: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04合同段: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单幅长度不少于500米上部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公路桥梁的施工。
05合同段: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单幅长度不少于1000米上部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公路大桥的施工。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公告3.1(1)所要求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拟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可在1个标段中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如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只有得分排序在前的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3.5中标人需提供的履约担保为10%合同价的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投标人法人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递交。
3.6通过资格预审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除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50万元/合同段)外,还须提交投标诚信担保(人民币150万元/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诚信担保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及投标诚信担保。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串通投标、围标、抬标,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其投标诚信担保将被没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1月23日至2009年1月24日或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2月17日16时,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北小合隆0号 地址: 吉林长春市正阳街1155号4楼
邮编: 13021662 邮编: 130062
联系人:曹玉华 联系人: 王红喆、苏传明、冯 坤
电话: 0431-83444916 电话: 0431-85677347/87959722
传真: 0431-834449169 传真: 0431-85677347
电子邮件:gjjsy@163.com 电子邮件:jljtzbwhz@163.com
开户银行: 浦发长春分行银行长春分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春市建设街支行
账号: 610101549000003570357 账号: 20240196320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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