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风县开发区城北工业园部分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团风县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项目分三个标段:①张湾大道(新河路至街坊路段):长283米,宽14米;预计投资47万元。②新河路(江北路至街坊路段):长311米,宽10.5宽; 预计投资41万元。③街坊路:长296米,宽7米;长14米,宽14米;长14米,宽10.5米,预计投资31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工程施工地点:均在团风县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内。
(4)开工日期:2009年2月28日,每个标段的工期为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队伍。同时,具有“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
4、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资格证明。
5、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不休)。
6、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2月20日上午11:00。
7、报名地点: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广场路科技大厦院内)。
8、各标段的报名及资料费分别为:200.00元(不退)。
9、本次投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10、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09年2月20日下午3: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张湾大道(新河路至街坊路段)道路硬化工程、新河路(江北路至街坊路段)道路硬化工程、街坊路道路硬化工程(三个标段相应的名称)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11、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12、招标人将于2009年2月20日下午3:00举行资格预审会议,并预计于2009年2月20日下午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13、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4、相关说明:
(1)本工程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分别为:1万元,均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提交;
(2)本工程项目各标段的履约保证金分别为:5万元,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届时由各中标单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1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科技大厦院内
联系 电 话:0713—6088218 8561819
联 系 人:金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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