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发布《关于波兰收购项目进展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在北京与波兰HSW公司签订的柳工收购HSW工程机械业务单元的《初步收购协议》主要条款。并于2011年12月14日发布《关于波兰收购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柳工机械(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与波兰HSW工会组织在波兰签订《社保一揽子协议》。上述公告详见披露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基于上述收购项目双方通过近1年的努力,现已完成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已达成《初步收购协议》中设定的前提条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柳工机械(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与HSW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在波兰签订了《有条件收购协议》。即《有条件收购协议》是对《初步收购协议》中设定的前提条件(具体内容附后)的一一确认。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波兰收购项目基本达成。双方约定将继续保持通力合作,预计在后续大约1个月的时间内最终完成交易。
《初步收购协议》中设定的关于签署《有条件收购协议》的各项前提条件,具体如下:
1) 柳工完成收购实体--柳工机械(波兰)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手续;
2) 该项目通过双方公司内部及双方政府的相关审批程序;
3) 该项目通过波兰内政部审批程序及波兰反垄断审查程序;
4) 与工会关于员工《社保一揽子协议》达成一致,并取得工会的积极支持,完成员工重组方案;
5) 完善交易价格调整机制,交易价格在《初步收购协议》设定的范围内;
6) 双方关于包括关键供方合同在内的一系列商务条款达成一致;
7) 波兰HSW公司履行《初步收购协议》中规定的一系列主要前提条件。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后续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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